日前,经麻城市委批准,麻城市纪委监委对麻城市白果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熊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串供堵口,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规矩,隐瞒不报个人在武汉购房情况;违反工作纪律,在征迁还建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耕地被违法占用负有责任;违反生活纪律;丧失纪法底线,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项目筹建、土地征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熊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麻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麻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熊辉开除党籍处分;由麻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