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黄冈市委批准,黄冈市纪委监委对麻城市委原常委、总工会原主席胡文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文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思想腐化变质,政绩观扭曲,纪法观念淡薄,不知止不知敬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下属及私营企业主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安排下属单位处理有关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干预行政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不修私德,家风不正。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侵吞公款,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规划许可、工程结算、企业经营、财政补贴等方面谋利,非法直接收受,或处心积虑以借款为名、以高息放贷收息等方式索取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非法报销个人费用,涉嫌贪污犯罪。
胡文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冈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黄冈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文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