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原会计张杰
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红安县纪委监委消息:经红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红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原会计张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吸食毒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罪。
张杰身为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红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解除人事关系,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