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楚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常务副总经理陈洪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黄冈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团风县监委对黄冈市楚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常务副总经理陈洪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陈洪林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纪法底线失守,心无敬畏、目无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请客送礼;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多次私自出入边境;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牟利,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亲友及特定关系人承接工程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参与赌博。滥权妄为,损公肥私,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以项目部名义索取、非法收受供应商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涉嫌单位受贿犯罪。
陈洪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齐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洪林开除党籍处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经团风县监委研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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