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蕲春:彭思镇2231名党员公职人员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
湖北日报3月17日报道截图
“张细平同志身为共产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明知违法而故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镇纪委审议,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细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3月15日上午,当竞彩app排行榜彭思镇刘堑村支部纪检委员张兵在村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上大声宣读完张细平的处分决定后,代表们在为张细平感到惋惜之余无不感到震惊,看来镇纪委是动真格的了!
张细平原本是一名退伍军人,因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积极入党,退伍回乡后在县城经商,因业务需要于2020年1月16日中歺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蕲春东壁大道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处罚。自今年3月8日黄冈市纪委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饮酒驾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该镇纪委积极行动,快速办结县纪委移交的7起党员酒驾案,利用这7起党员酒驾被处分的鲜活案例及时在全镇各支部广泛发动宣传,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
该镇从3月12日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饮酒驾车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全镇党员和公职人员饮酒驾车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现场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103份。截至目前,该镇29村和27个机关单位的2021名党员和210名公职人员全部签订了拒绝酒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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