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周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麻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周刚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麻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麻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周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周刚身为党员干部,背离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目无法纪,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严重损害营商环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麻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刚开除党籍处分;由麻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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