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长江干堤巡堤查险工作纪律
为坚决落实市防指关于巡堤查险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7月11日,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长江干堤巡堤查险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对严明长江干堤巡堤查险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受长江上游来水增大,下游鄱阳湖入江顶托影响,长江中下游干流水位持续上涨,我市江段全线超警戒水位,防汛形势异常严峻。
通知要求,要严格长江干堤背水侧清障除杂要求。迅速组织力量清除长江干堤背水侧堤身、堤脚的杂草、灌木,于 7月 12 日 17:00前坚决清除到位。要严格配齐配足巡堤人员。长江干堤超过警戒水位、每公里巡查人员必须达到 30人;超过保证水位、每公里巡查人员必须达到50 人。要严格落实巡查时限规定。在防汛二级应急响应期间,巡查人员每小时轮回巡查一次,相邻堤段要越界巡查至少 20米, 坚决落实巡堤查险“66533”要求。要严格落实险情报告制度。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第一时间迅速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长江干堤巡堤查险监督工作作为当前防汛救灾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巡堤查险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对违反巡堤查险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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